案情速览 "陈李济"是始创于1600年的中华老字号,2011年"陳李濟"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。安徽某药业公司抢注"陈体全李升佐"商标——这两个名字,正是"陈李济"的创始人姓名。该商标核准注册在第35类广告、特许经营等服务业上。广州陈李济集团于2023年11月提起无效宣告。 律师评析 在苏韬律师团队看来,本案有三点值得关注: 其一,显著性比对不止于文字表面。争议商标"陈体全李升佐"与引证商标"陳李濟"文字不同,但"陳"指陈体全、"李"指李升佐,含义与指代人物完全一致——这种"拆解式抢注"正是老字号最易遭袭的漏洞。 其二,知名度与恶意并举。被申请人同属医药行业,名下囤积40余件"陈体全""李升佐""陈公李公""世济李陈"等商标,连企业字号都刻意模仿——推定其明知"陈李济"而攀附商誉。 其三,老字号获延伸保护。商评委最终适用《商标法》第三十条,将争议商标宣告无效,对承载历史信誉的"老商标""老字号"无形资产予以充分保障。 实操建议 结合本案,苏韬律师建议老字号企业尽快建立商标防御体系: 创始人姓名、字号、简称尽早一并申请注册; 定期监测同名/近名商标申请,发现即提异议或无效; 保留品牌历史传承证据,以备"知名度"举证之需。 如遇"陈体全李升佐"式拆解抢注、囤积商标、傍名牌等纠纷,苏韬律师团队可为您提供商标无效宣告、异议、撤三及侵权诉讼全流程法律服务,并协助制定老字号品牌保护方案,守护企业无形资产。
【温馨提示】本文来源江苏苏韬律师事务所中华商标协会,《中华商标》2026年第6期律师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转载请标明来源,谢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