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立遗嘱,独居亲戚的房子归谁?上海法院判了

发布时间:2026-09-14 作者:央视新闻来源:苏韬律师事务所

孙先生二哥未婚未育、父母双亡,2020年去世留下上海一套房子。弟弟孙先生主张继承,侄女小敏搬出民法典第1128条"侄甥代位继承"要求分一半。


法院判决:弟弟赢,侄女没份。

民法典新增侄甥代位继承的初衷是防止"失独家庭""丁克家庭"遗产归公,但有前提——不存在其他继承人。本案中孙先生作为兄弟尚在,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,侄女的代位继承主张不成立。


三个硬门槛,少一个都启动不了


① 没有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


② 被代位继承人无遗弃、虐待丧失资格


③ 遗产在民法典施行前未处理完毕


这案子的真正教训


苏韬律师团队接触过多起类似纠纷——问题根源很简单:当事人没立遗嘱。


民法典时代遗嘱形式极其灵活自书、代书、打印、录音录像、口头、公证,六种可选,门槛极低。


不管是不婚不育、丁克一族还是失独家庭,立一份遗嘱,比什么都保险。别让房子变成亲人反目的导火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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