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手记|被批量申请撤销42件商标?看特殊主体的撤三防御之道

发布时间:2026-09-10 作者:张云天来源:苏韬律师事务所


一、基本案情


“南理”是南京某大学的简称,该学校为保护知识产权,将“南理”在多个商品及服务类别注册为商标。


2024年8月,该学校注册的“南理”商标却被江苏某公司提起批量撤销申请,共涉及42件“南理”商标,覆盖42个类别,包含多个学校核心及关联产业类别,是该大学数十年积淀的校园核心品牌标识,承载着高校办学声誉与科研品牌价值。我所接受委托后对12个类别的商标进行答辩,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采纳了我方的答辩意见,认定该大学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成立,对全部42件被申请撤销的“南理”商标予以维持,包括答辩的12件商标以及未答辩的30件商标。


二、争议焦点


本案争议焦点为该大学在指定三年期间内,对涉案“南理”商标是否存在真实、合法、有效的商业使用,或商标长期未使用是否具备《商标法》规定的不可归责于权利人的正当理由。


三、代理技巧


(一)精准筛选答辩类别,聚焦核心权益


针对42个类别的批量撤三申请,我所结合该校学科优势、成果转化方向及 “南理”商标价值,对全部涉案商标逐一研判,与该大学沟通后审慎选取了12个与科研办学、成果转化紧密相关的核心类别重点抗辩,实现答辩精准化、权益保护最大化。


(二)巧用公开权威证据,弥补举证短板


本案举证障碍突出:作为国防军工院校,大量核心科研成果涉密,难以提交直接商标使用证据。我方转换举证思路,选取学校官网“成果推介”公开资料作为核心证据,将公示科研成果与商标核定范围精准匹配,证明商标具备真实使用基础与转化前景,弥补直接使用证据不足的短板。


(三)凸显主体特殊属性,夯实正当理由抗辩基础


我方提交专项说明材料,阐明该校国防军工办学定位、特色学科优势及科研涉密的客观现状,区分于普通市场主体,突出其公益、科研与国防战略价值,论证商标未对外公开使用源于涉密限制,并非主观闲置或囤积商标,为抗辩提供扎实依据。


四、典型意义


本案最终取得42件涉案商标全部维持注册的圆满结果,远超初期重点保全12个核心类别预期,具备极强的突破性与标杆性。


从裁判层面,本案打破了“无公开商业使用即构成商标闲置”的单一裁判惯性,拓宽了撤三案件“正当理由”的司法认定边界。


从行业层面,本案厘清了高校防御性商标布局与恶意商标囤积的核心边界,印证了撤三制度的规制核心是打击恶意闲置囤积,而非否定科研院校基于品牌保护、成果转化的合理知识产权布局。


同时,该案为全国高校、科研院所尤其是涉密军工类院校应对商标撤三纠纷、开展品牌知识产权合规布局,提供了可复制、可借鉴的实务范本。


五、办案启示


第一,商标管理需与主体定位相匹配。


高校、国企等特殊主体在布局商标时,应提前规划防御体系,并在日常管理中留存能体现“使用意图”和“必要准备”的证据,如科研立项、成果推介、技术转化协议等,以备不时之需。


第二,面对撤三,策略比证据更重要。


当常规使用证据缺失时,不应轻易放弃,而应深入挖掘主体特殊性,将“未使用”的客观原因与法定“正当理由”精准对接,用法律逻辑弥补事实证据的不足。


第三,建立商标使用证据档案是长远之计。


无论主体性质如何,都应在日常经营或科研活动中,有意识地留存各类能证明商标使用或准备使用的材料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从根源上降低被撤三的风险。


最后,商标不仅是商业标识,更是品牌价值的载体。


在知识产权日益成为核心竞争力的今天,唯有深刻理解制度本意、灵活运用法律规则,方能在风云变幻的市场与行政程序中,守护好属于自己的品牌疆土。


律师简介


张云天律师


拥有8年知识产权专业从业经验,中华商标协会商标人才库一级专家。从业以来代理各类商标授权、确权行政案件及民事案件数千件。服务过苏酒集团、江苏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、波司登国际服饰(中国)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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